1月11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发文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示范区名单公告,格尔木市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获评“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这也是我省首个县级区域申报成功的国家级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专家评定组对我市的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申报工作开展现场评定。其间,专家组查看了相关资料,实地走访了昆仑山矿泉水有限公司、青海芝润农林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对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评定。在示范区验收总结评定会上,专家组对示范区建设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格尔木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先试先行,做出了成绩。我市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评审获得专家一致通过。